财政所工作职能预算编制管理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组织协调收入
根据财政体制规定,负责乡镇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负责乡镇规费,政府性基金、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监督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资金等直接面向农民的补贴性资金和上级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支农专项资金、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落实;负责或协助乡镇范围内农村五保户补助、抚恤优抚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转移支付资金专户储存,核拨及监督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
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单位财务监管
负责乡镇各单位会计核算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工作;财经政策执行
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培训会计人员;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下设10个乡镇财政所,分别为:塔里木乡财政所、古勒巴格乡财政所、兴平乡财政所、团结乡财政所、墩阔坦乡财政所、尉犁镇财政所、西尼尔镇财政所阿克苏甫乡财政所、喀尔曲尕乡财政所、塔里木垦区财税所
机构上划,归乡镇财政局管理,财政所人员57人
自2005年起全县7乡2镇推行“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工作,担负管理各乡镇财政资金的职责
规范和完善乡镇财务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管理职能
对涉农综合补助资金的发放及有关管理工作,以及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国有农牧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
对农村五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