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县、镇街两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务实高效的管理联动机制,强化责任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
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落实治安巡逻措施
抓好校外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广大学生安全
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2010]30号)和《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及安保设施配备的要求》(沭政办字)[2012]52号)要求,足额拨付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所需经费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
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管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斑马线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
(二)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市场管理
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核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校园周边“小学屋”、“小饭桌”、小饭店等的清理整顿
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校园第1页共4页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