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前言为认真落实国家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以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办发[2006]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建设部建住房[2006]165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建房发[2006]183号《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落实项目的原则,编制了《临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第一章规划范围和对象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临海市市区,与临海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包括古城街道、大洋街道、大田街道、江南街道、邵家渡街道及东塍镇部分用地,范围内面积49
二、规划对象为临海市市区范围内的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单身公寓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高档商品房等
不包括农民住房、乡镇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和期限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5、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7、《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8、《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10、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11、《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