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标准化工作“十一五”规划一、前言加强测绘标准化工作,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统一监管的重要手段;规范技术、方法、产品和产业发展,必须依靠科学、严谨的技术标准
为了保障重大测绘工程的顺利实施,推动测绘成果的共建共享和社会化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二、“十五”测绘标准化工作回顾(一)主要工作进展“十五”初期,国家测绘局根据我国测绘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十五”测绘标准化规划,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内容
“十五”期间的测绘标准化工作整体上按照计划实施,较好地完成了主要工作任务,基本满足了数字化测绘生产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的需要
主要工作包括:1、完成了现行测绘标准的清理、分析和评价以提高现行标准的时效性、适用性与协调性为目的,着眼于科技进步和生产需要,组织测绘界专家,对现行的140多项测绘技术标准进行清理、分析和适应性评价,提出了整体性评价意见,其中国家标准的评价意见已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同时,研究提出了地理信息标准体系草案,为今后的标准化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2、制修订了一批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标准为满足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1:5万数据生产与建库工程急需,经过研究试验,制定与修订了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标准或编制暂行技术规定共计30项
包括信息编码类7项;数据生产类8项;数据产品与质量控制类6项;数据建库类6项;数据库管理类3项
为满足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和建库的需要,研究编制了《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建库总体技术纲要》以及15项暂行技术规定
完成了若干暂行技术规定向正式标准的转化,并修订了已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形成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国家标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