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政[2010]3号签发人:华心祝关于教师及实验人员岗位职责中期考核的通知各系:为进一步推动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我院办学质量,根据《能源与安全学院教师及实验人员岗位职责(能源政【2008】26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我院教师及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中期考核
请各系做好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在职教师(双肩挑教师)及实验人员,辅导员另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中期考核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
三、考核办法1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对象需依据各自岗位职责,认真总结回顾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如实分类填写《岗位职责中期考核表》(表格在学院网站资源下载栏下载,用A4纸打印),尤其要认真填写好今后一年半的工作打算
各系对考核对象填写的《岗位职责中期考核表》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考核对象完成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初步确定建议考核等次,考核结束后于1月20日前将《岗位职责中期考核表》交学院办公室
学院考核审定结果
学院组成考核小组,结合考核对象考核表及系考核意见,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1、中期考核结束后,学院对中期考核优秀者在全院大会上给予表扬,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提出警告
2、岗位职责考核周期为三年,岗位职责的期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聘任、职称(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的有关人员视其具体情况将采取减发有关津贴、降聘、缓聘、不得评优等措施
附件1:《教师岗位职责中期考核表》附件2:《实验人员岗位职责中期考核表》能源与安全学院二Ο一Ο年一月十二日教师岗位职责中期考核表单位姓名技术职务填表时间填表说明:1、本次岗位职责中期考核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2010年1月;2、表格高度可以根据内容多少进行调整;3、表格内容用小四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