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系统作风整治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着力解决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卫生计生干部队伍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形象,实现年初提出的“在行风建设上实现突破”的目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过度医疗”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带量采购专项整治、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最美医师评比”为补充,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打造品质、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通过系列整治活动,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依法执业和廉洁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和“大医精诚”精神,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章立制,疏堵结合,推动卫计系统行业作风持续好转,打造一支党政放心、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队伍。三、组织机构为全面开展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决定成立区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李世平、局长王剑红任组长。局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和“过度医疗专项整治、第1页共5页带量采购专项整治、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最美医师评比”四个工作组。胡锡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其他股站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医政医管股。相应局分管领导各自牵头领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络协调,研究和部署行风整治工作的开展。四、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一)工作重点1、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病大治”“过度使用医保目录外药物”“随意延长住院时间”等诊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实现区域内公立医院医疗业务总收入年度增长不超过10%、医保目录外用药和医用耗材费用控制在医疗业务总费用的10%以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占比下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零增长,抗生素使用控制在省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目标以内。2、开展“带量采购”专项整治。原则上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原则,与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通过谈判产生药品采购价格,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自主采购。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带量采购”。原则上采购主体实行带量采购后,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基础上,总体平均降幅不低于15%。3、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习总书记“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劳作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作为人员的奖励”的要求,探索建立适用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的价值,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让广大医务人员安心从医、更多的人才愿意从医。4、开展“最美医师”评比活动。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评选30名“最美医师”,并将最优秀人员推荐参加全市“最美医师”评选。对其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彰显正能量。第2页共5页(二)责任分工1、医政医管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过度医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办”日常工作;中医股、基层指导股、妇幼健康股配合。2、组织人事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制定并组织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