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档案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性质及其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安图县档案局执法主体性质:法定行政机关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3、《吉林省档案条例》第七条二、行政执法依据序号依据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1.12《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0.11.193《吉林省档案条例》吉林省人大常委会1999.1.1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1980.12.275《档案馆通则》国家档案局1983.4.266《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1983.4.287《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家档案局1984.1.48《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国家档案局1987.5.259《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国家档案局1987.12.410《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家档案局1988.3.111《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1988.3.112《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1988.11.2213《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登记办法》国家档案局1989年10月10日14《开发利用科技档案所创经济效益计算方法的规定》(试行)国家档案局1990.7.115《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国家档案局1990.7.11《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办国家档案局1990.9.16法》17《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1991.3.518《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1991.4.219《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国家档案局1991.5.820《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程序》审计署、国家档案局1991.5.821《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国家档案局、国家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