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评选表彰优秀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关爱农民工企业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要求,为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大政方针,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关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100名优秀进城务工人员(其中10名杰出农民工)、2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30家关爱农民工企业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爱农民工,构建和谐海西”为主题,通过评选表彰优秀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及关爱农民工企业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关爱农民工企业的典型,展现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和历史贡献,激励广大农民工向先进人物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树立农民工吃苦耐劳、刻苦钻研、助人为乐、积极投身我省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和谐的良好群体形象,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我省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2、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工作业绩、较高的技能水平
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技能水平在某一行业或设区市内居于领先;工作勤勤恳恳,在平凡的岗位中做出不平凡的事;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户籍所在地及在闽现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恪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工会(含女职工委员会)、共青团的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4、户籍仍在农村(包括省内、外),进城务工或在当地转移就业,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年龄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连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