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工作章程(一)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在医院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对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值实施有效评估
(二)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织结构1
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标的,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2
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成结构1
组长:医院法人代表或党委书记;2
副组长:医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3
组员:院级副职行政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质控核算管理部、人事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科教科、药学科、纪检监察等线管部门的负责人;4
受法人代表委托,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行政协调事务由承担绩效考核行政职能的部门(人事科)负责
(四)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1
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相关科室提出的绩效考核项目与标准进行审议;2
补充、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标的目标值;3
跟踪并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或惩戒意见;4
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追踪并评估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并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5
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五)绩效考核管理小组采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六)召开绩效考核管理小组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不应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决议方为有效
(七)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根据需要讨论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
(八)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形式作为绩效考核管理的执行依据
(九)在本工作章程(试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人事科提交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文件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