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分公司财务人员配备制度1、根据分公司销量大小,原则配备如下:销售收入(含税)设置岗位1500万元以下财务主任1名、出纳兼保管1名1500万元-6000万元财务主任1名、出纳员1名、保管员1名6000万元-15000万元财务主任1名、记账员1名、出纳员1名、保管员1名15000万元以上财务主任1名、记账员2名、出纳员1名、保管员1名对销售收入主要由商场超市实现的分公司,商场超市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可配备记账员1名;商场超市收入在7500万元以上,可配备2名记账员
2、分公司需配备财务人员时,《申请书》由分公司经理及财务主任、大区经理签字传分公司财管办核实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按集团公司《人事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异地设置仓库,仓库实际年出仓量(实物)达600万元以上,可申请总部派出正式保管员,待遇按实际出仓量根据薪资制度确定级别
年出仓量(实物)达不到600万元的保管人员的薪资由分公司自行制定标准、自行承担
4、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若增加独立保管员,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分公司财管办审核,商贸财务部审批,总经理审批
第二章分公司财务人员薪资制度1、分公司各类财务人员薪资标准1)实习期人员(1)培训期间月工资标准:600元
(2)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培训期间月工资600元;到岗实习至拿到毕业证期间的工资标准:月工资600元+出差补助;出差补助标准与所在分公司业务人员相同
2)试用期人员:(1)月工资标准:中专600元;大专700元;本科、初级职称800元;中级职称1000元(2)出差补助与差旅费标准与所在分公司业务人员相同
分公司实习、试用财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等事项执行公司总部的实习、试用薪资制度
3)正式财务人员:(1)薪资结构:月工资+职务补贴+工龄补贴+效益工资;(2)出差补助与差旅费标准与所在分公司业务人员相同;(3)月工资、职务补贴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