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一五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1
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
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
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
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
单机容量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