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招生就业处(2012)闽院招就2号关于做好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系(院):近日,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中央有关部门下发文件,规定对持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创业者给予优惠
为提高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热情,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制定了《闽江学院关于申领的办法(暂行)》(见附件),现就我校2012届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做好组织工作各系(院)要充分认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招生就业处等部门抓好政策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毕业生信息审核和凭证发放工作,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并在3月22日前将负责教师名单报送至招生就业江林舟老师处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系(院)要结合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抓住政策关键点和大学生关注的重点,通过文件通知、主题班会、聊天群、飞信等多种途径形式做好扶持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个有创业意愿的学生都了解税收扶持政策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程序
三、做好审核工作毕业生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后,各系(院)负责教师应严格把关,对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及创业意向、创业目标、创业规划等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四、做好服务工作各系(院)要做好毕业生创业及申请税费减免扶持等跟踪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帮助每一个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努力提高我校毕业生的创业成功率
如有疑问,请及时和我处联系:联系人:江林舟,联系电话:83761781,还可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
cn)查询有关政策
附件:《闽江学院关于申领的办法(暂行)》招生就业处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主题词:自主创业通知主送:各系(院)抄送:校领导,党政办、学工部(处)、团委、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