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督促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和省、市质监局《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依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一)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对象本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
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按季度进行补充更新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参照此方案执行
(二)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频次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各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监管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其中一次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企业生产情况确定时间实施,结合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确定,即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完成一次对该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
(三)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我局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制定常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计划,确定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时间
实施计划要报告当地政府并报市局备案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第1页共4页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要结合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