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监狱罪犯考评奖罚办法》重点内容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罪犯考评奖罚工作,完善罪犯考评奖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犯的规定》及《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的规定,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解读:本条就制定《贵州监狱罪犯考评奖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作了规定
目的是为了规范罪犯考评奖罚工作,完善罪犯考评奖罚制度;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犯的规定》及《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对罪犯的考评奖罚是监狱的法定职责,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的重要保障
考评即: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评审
解读:本条是罪犯考评奖罚的定义,主要从其性质和重要性方面进行了诠释,并就“考评”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即对罪犯改造表现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评审简称“考评”
第三条对罪犯的考评奖罚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与分级考评相结合;现实改造表现与一贯改造表现相结合;教育管理与劳动改造相结合;警察直接考核与集体评议相结合;宽严相济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解读:本条是考评奖罚罪犯应当坚持的原则,贯穿于本办法的各章节条款,充分体现了本办法的精神实质,是本办法的灵魂
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实行分级累计积分考评制,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评审
平时考核即根据罪犯的现实表现,结合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入监时间等,将罪犯评定为不同等级进行考评
综合评审即监狱对考评积分周期届满、累计积分达到行政奖励条件的罪犯进行综合评价和审核,兑现行政奖励
罪犯的考评等级基础分、奖分、扣分的代数和为考评积分
解读:本条为考评奖罚罪犯的机制,即“分级累计积分考评制”
监狱首先对罪犯进行分级确定相应的等级基础分,然后主要根据其现实表现给予奖分或扣分,再对考评积分周期届满、累计积分达到行政奖励的罪犯进行综合评审,兑现相应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