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中心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一)为加强我校对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校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灾害,维护学校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三)学校内发生的以下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特大急性中毒事故;2
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3
特大火灾事故;4
特大教学事故:尤其是电子电器室、电脑室、汽摩运用与维修工场发生的事故;5
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四)各部门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1
组长:黄恩明2
副组长:覃海富、丁家平、苏振通、张双才3
成员:黄汉军、刘震标、黄超美、朱家华、周玉秋、韦忠厚、樊干灵4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
学生科负责报警,学校办公室负责联络各有关部门
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授权成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第1页共3页特大火灾事故、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特大急性中毒事故和其它事故指挥长由黄恩明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覃海富担任
检查督促学校办公室、财务室、学生科、校医室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教学生活秩序的工作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各有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分析,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犯罪责任;对在事故抢险救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