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锅炉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目录电站锅炉操作人员考核大纲…………………………………………………(1)附件A基础知识………………………………………………………………(2)附件B专业知识………………………………………………………………(3)附件C安全知识………………………………………………………………(5)附件D法规知识………………………………………………………………(6)电站锅炉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加强在用电站锅炉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电站锅炉操作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电站锅炉操作人员是指操作、监视、控制在用电站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全运行的人员
第四条电站锅炉操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该项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四)掌握电站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与操作技能,了解国家有关锅炉安全法规;(五)经过锅炉安全知识培训,有6个月以上电站锅炉操作实习经历
第五条电站锅炉操作人员的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知识答辩
第六条理论知识包括基础知识(见附件A)、专业知识(见附件B)、安全知识(见附件C)、法规知识(见附件D)
理论知识考试中,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一)基础知识,占20%;(二)专业知识,占50%;(三)安全知识,占20%;(四)法规知识,占10%
第七条实际考试以锅炉运行各环节,即启动前的检查准备、点火、升压、送(并)汽、运行调整和监视、停炉及保养,以及异常情况分析判断、事故处理等操作技能和知识为主
第八条本大纲由北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大纲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A基础知识1、热力学:1)基本概念,温度、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