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立法调研报告《安全生产法》讲座第一讲——《安全生产法》立法背景编者按《安全生产法》已于6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学习《安全生产法》,本刊特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部分《安全生产法》的主要起草人撰写了《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
从本期开始,本刑准备陆续刑登以下七讲:第一讲:《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第二讲:《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意义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三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第四讲: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第五讲:政府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第六讲: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七讲
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经过各方面的长期努力,现在终于出台了
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一、立法简要经过我国《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工作,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98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劳动总局牵头起草《劳动保护法(草案)》,于1987年5月由当时的劳动部上报国务院
后在修改《劳动保护法(草案)》过程中,将法名改为《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1994年,原劳动部决定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法》,并做了许多工作1996年4月,原劳动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局共同商定,将正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条例》3个法律、法规草案合并为《劳动安全卫生法(草案)》
此后,原劳动部成立了起草小组,并完成了草案的起草工作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经贸委承担了安全生产第1页共5页综合管理职能,并在原劳动部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职业安全法(草案)》,于1999年12月21日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查
2000年底,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务院法制办将法名由《职业安全法》改为《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