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XX县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3月23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XX县区铁厂镇“3.18”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化“一岗双责”,做到隐患排查达到100%,船舶清理面达到100%。逐步建立起“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海事处决定成立由处长崔清麟任组长,黄晓聪、伍候忠、谭琳、赵月为成员的XX县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伍候忠具体负1责。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正式文件)。三、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行动范围。此次专项行动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凡在我县境内河流、水库内航行的客、渡般船、货船、农副业生产生活自用船、采砂船、旅游船均属行动范围。(二)专项行动内容。乡镇管船机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客(渡)船现场《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治及经费投入情况;渡口码头“两线”设置及勘划;救生衣行动的第1页共3页执行情况;乡镇自用船舶发证情况。四、检查方式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查人、船、证是否相符,船上救生、消防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且摆放是否规范,非客船载客、违法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雾航、夜航等行为。五、专项整治的标准本次专项整治必须对所有的船舶进行全面普查,逐点复查,不漏检一处;对普查不达标的,由责任单位负责限期整改。整治的具体标准如下:(一)自用船整治标准1、自用船达到一船一证;2、乡镇管船站登记、丈量准确,不超越自用船登记范围;3、签订有乡镇、村、船主安全责任书;(二)运输船整治标准1、客、渡船以船检部门核定的载客人数为准,不超员;2、货船以船检部门戡划的载重线为准,不超越载重线;3、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船舶及船员证书、证件;4、配备有合格有效的救生、消防设备且摆放规范;5、签定有乡镇、村、船主安全责任书;六、实施步骤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行政区划分水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个行动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结束。(一)安排部署、调查摸底检查阶段(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10日)各乡镇要对辖区水域(包括山平塘)所有船舶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存档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各乡镇要做好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迎接县上的检查验收。(二)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2009年4月11日—2009年4第2页共3页月20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乡镇船舶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乡镇自用船舶检验发证情况;救生衣行动开展情况;安全培训教育的执行情况;签单人员的履职及考评情况。(三)总结阶段(2009年4月21日—2009年4月30日)整治行动结束后,县上将对各有船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成绩突出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呈报县委、县政府在年终安全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和表彰;没有完成整治任务和在整治中走过场,流于形式的,要呈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同时,还要限期限整改,直到合格。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以客渡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