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督导工作方案一、主要工作职责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导市发改局、计生局、人社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局、广电局、商务局等8个单位
主要负责沟通信息、上传下达,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具体指导、检查评估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1
结合第十二督导组督导单位实际,制定第十二督导组督导工作方案
审阅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指导并参加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
通过谈话、座谈、调研等方式,指导帮助督导单位找准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
审阅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全程参与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审阅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及班子成员整改措施
督促督导单位对每个环节认真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指导督导单位进行“补课”
了解掌握督导单位专项整治和建章建制的具体情况
会同和指导督导单位及时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
及时发现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认真总结在督导工作中掌握了解的各地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完成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步骤(一)前期准备1
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督第1页共10页导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并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督导单位拟写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情况、活动《实施方案》、《党委(党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动员会议方案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动员讲话等相关材料
督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对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