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XX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卫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5日中卫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5〕106号)、《关于印发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年—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6〕28号)和《关于印发“蓝天碧水o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6〕71号)要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巩固环境治理成果,加大水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强化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推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国控断面下河沿断面稳定保持在Ⅱ类,中卫金沙湾出境段面达到Ⅱ类水质;香山湖、清水河泉眼山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中卫市XX县区城市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在100%(剔除本底值);中卫第一排水沟、第四排水沟、中XX县区北河子沟等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全面消除地表劣Ⅴ类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水污染专项整治及清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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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九小”企业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对已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马铃薯淀粉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或生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纳入取缔范围的“九小”企业彻底取缔
对已取缔的“九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