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经济社会进位考核奖励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决策部署,客观、科学地监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开展“抓落实、创一流、比贡献”活动,激励全区上下加快发展步伐,奋力争先进位,努力跻身全省强区行列
根据《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指标体系,实行定量综合考核,客观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经济社会发展奖励考核必须坚持近期和长远相兼顾的原则,突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绩;坚持科学真实、公正可比的原则,推动和引导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加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考核指标所涉及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考核奖励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计划局、统计局等2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位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进位考核奖励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
四、指标设置区级部门考核指标(一)经济发展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2)财政总收入(3)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人均财政总收入(6)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7)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8)财政总收入第1页共5页增长速度(9)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二)经济结构指标
(10)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11)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1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13)非公有制投资占城镇投资比重(14)城镇化率(三)社会发展指标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17)农民人均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