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建设投资报告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的通知市交委、建委,市规划局、经贸局、市政园林局、物价局、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停车场行业协会:根据《关于解决中心XX县区停车难问题的工作方案》中关于制定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经营鼓励措施的工作要求,市交委起草了《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审定同意,现以指导性文件发布,由相关单位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
附件: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XX市解决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八年十月八日附件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为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特制定鼓励政策及措施如下:一、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用地或自有产权车位,在符合规划和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将各类平面停车场改建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二、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予以免缴
三、在政府规划的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可采用经营权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选择开发商,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并在约定的期限进行经营
经营期限届满后,停车场收归政府
四、对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可按照《XX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貸款贴息或补助
第1页共2页五、列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可在规定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六、拟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单位和个人,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条件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察看现场,并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力度,在市区各机械式立体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