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09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考单位设置的专业(学科)条件,解决网络报名时用人单位所需专业与高校开设专业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修订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参照教育部门的分类规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性质,设立不同“学科”,“学科”下设“门类”(以下简称“类”),“类”下设“专业”
本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文史体艺哲学、经济学、政法学、理工学、农学、医药卫生学、其它等七个学科,四十五个门类,设置如下:1、文史体艺哲学学科:含哲学、文秘、英语、其他非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类、历史类、档案学、教育学、体育学、特殊教育等十一个门类
(1)哲学类下设: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等专业
(2)文秘类下设:汉语言文学(含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司法文秘、法律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文秘、经济秘书、公关文秘、中英文秘、汉语、会计与文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汉双语文字信息处理)、行政文秘、新闻等专业
(3)英语类下设:英语、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英语语言文学、酒店英语、外事英语翻译、专业英语传译、英语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方向)、英语(实用英语)、经贸英语等专业
(4)其他非汉语言文学类下设: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加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莱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