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处工作守册第一章业务案件分类及管理程序一、业务案件分类业务案件共分四类:1.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项目类;2.领导交办规划编制项目类;3.呈办、审查业务案件类;4.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案件类。(二)案件分发规定内勤收到案件后,应在当天呈处领导阅示,交给经办人。其中收首案件和急件应在当天分发到经办人,并将案件分发情况及时反馈内勤组登记。二、各业务案件管理程序1.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项目管理依据、程序和时限(1)办案依据《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以及已批准上层次城市规划等。(2)管理程序国内(际)咨询直接委托(3)办案时限初审、终审、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批准实施等各阶段,自我局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起40个工作日内。2.领导交办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程序下达规划编制任务组织评审选择一家单位深化方案组织初审组织审查组织终审上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实施筹备市城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深化完善方案深化完善方案受理申请初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终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委托编研中心组织或直接组织(1)办案依据《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已批准上层次城市规划以及领导交办的有关文件等。(2)管理程序国内(际)咨询直接委托(3)办案时限初审、终审、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批准实施等各阶段,自我局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起40个工作日内。领导交办有关文件纪录申请规划经费下达规划编制任务组织评审选择一家单位深化方案组织审查组织初审组织终审上报市政府审定筹备城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批准实施深化完善方案深化完善方案委托编研中心组织或直接组织受理申请终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初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3.呈办、审查类业务案件呈办审查类业务案件包括:呈办村庄规划和规划发展区以外的村镇、特定管理区、花都、番禺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县级市在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重要控制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县级市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心镇规划。(1)办案依据《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已批准上层次城市规划等。(2)管理程序(3)办案时限编制任务书、初审、终审、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批准实施等各阶段,自我局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起4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审核或呈批报告出具编制任务书出具初审意见组织终审上报市政府审定重要项目筹备城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深化完善方案深化完善方案批准实施受理申请初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终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4.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案件管理依据、程序和时限(1)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请管理案件管理依据《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管理程序办案时限根据省建设厅的统一要求分批办理。向市规划局索取“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申请表”“表”填写申请表按规定准备报送资料向市规划局申报设计单位申报对设计单位资格条件现状进行调查出具调查初审意见提交城市规划设计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出具审查意见上报甲、乙、丙级单位资料省建设厅建设部上报甲级单位资料审批审查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发证书图章(2)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年检案件管理依据《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管理程序办案时限根据省建设厅的统一要求分批办理。向市规划局索取年检有关表格填写表格并按规定准备报送资料向市规划局申报设计单位申报对申请单位业务及信誉情况调查出具初审意见提交城市规划设计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出具审查意见上报甲、乙、丙级单位年检资料省建厅建设部上报甲级和抽检乙级单位年检资料审批审查广州市城市规划局(3)非市属城市设计单位申请年度注册登记案件管理依据《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管理程序办案时限根据省建设厅的统一要求分批办理。按规定准备报送资料向市规划局申请年度注册登记审查设计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准规划业务范围建立资格档案出图专用章核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