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振兴我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薛城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一年稳发展,二年新突破,三年大变化”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委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薛办发[2010]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薛城振兴为主题,以振兴薛城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为载体,以创建坚强堡垒、争做时代先锋为主要内容,坚持从本单位、本科(室)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多作贡献、创造业绩,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薛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活动内容先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
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落实我局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措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
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
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
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在推动第1页共5页科学发展、全面振兴司法中打头阵、树标兵,能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