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标准A
1评分说明A
1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分标准满分为1000分
2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的评分采取扣分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的不扣分,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本标准扣分
各项目所扣分数不得超过本项分值
2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的评分标准及检查记录表见表A1表B1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的评分标准及记录表项目及分值消防安全要求扣分标准检查情况评估扣分一、总平面布置与消防通道状况(200分)1消防车通道(40分)消防车通道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被堵塞、占用的现象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的,每少一条扣20分;未按规定设环形消防车道的扣40分
消防车道存在被堵塞、占用的,每一处扣10分2防火防烟分区(60分)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完整好用
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每超过1%,扣1分
防烟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每超过1%,扣1分
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每处扣10分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每损坏一处,扣4分
项目及分值消防安全要求扣分标准检查情况评估扣分常闭式防火门未按要求处于关闭状态的,每处扣1分;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每处扣2分
3防火间距(40分)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的,每个建筑面扣20分
防火间距被占用的,每处扣10分
4内部装修(60分)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器设备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违反规定降低材料装修等级的,违反规定部分面积每达到装修总面积的5%,扣2分
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违反规定部分面积每达到装修总面积的1%,扣2分
违反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器设备的,每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