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1993)85号和甘政办发(1994)15号文件关于”从一九九四年起,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职务职称晋升、工资晋升及奖、惩等提供科学依据,经学院研究决定,结合以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年度十二月底以前学院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业务考核占60%,民主测评占30%,政治思想考核占10%
(一)业务考核(占60%),考核项目包括:1、主系列(高校教师系列)9项:工作量(12分),工作纪律(5分),教学态度(5分),辅导、教案及作业(6分),实验实习(6分),教研活动(5分),教学效果(10分),科研及论文(6分),业务素质(5分)
2、非主系列6项:工作量(12分),工作纪律(10分),管理水平(8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12分),业务素质(8分)
(二)民主测评(占30%)
(三)政治思想考核(占10%)
(四)加减分项:获得学院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称号者加3分,获得地、厅级奖励者加5分,获得省部级奖励者加7分,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处理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或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方法与步骤: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通过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及测评、处室(或考评小组)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学习动员
考核前,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考核的政策性文件和本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增强考核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个人总结
每个被考核人员要写出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在民主评议时进行述职,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民主评议和测评
各考核小组根据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