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方案一、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通过对因企业破产关闭(含企业外迁)、停业整顿、经济性裁员等造成从业人员减少(岗位流失)状况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经济波动期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分析其原因和规律,为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依据,并为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奠定基础
二、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的方法与步骤(一)确定重点监测企业
市里确定巩义、新密、XX县区和金水、中原、XX县区及市本级为首批监测单位,其中,6县(市)、区各确定1个行业5个企业,市本级确定1个行业10个企业
确定监测企业原则:单位用工达到300人以上规模、受经济结构调整或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近期已出现或可能出现从业人员较大规模减少的企业
比如:关闭破产和节能减排涉及的企业,外贸依存度较高的纺织、服装、制鞋、玩具等行业的企业
同时还要统筹考虑行业分布及当地产业结构特点
可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类对象进行监测(详见附件4)
(二)建立基础数据档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监测企业(含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建立从业人员情况基础数据档案
(三)定期监测
每季度对重点监测企业(含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
调查期内,重点监测范围之外的企业发生较大规模经济性裁员的,也应及时反映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可重点反映减员人数排在前5位的行业情况
(四)数据采集
通过召开重点监测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直接调查、查询劳动用工备案情况、走访行业主管部门和个体经济协会等方式,了解从业人员基础数据和监测期从业人员的变化情况
(五)形成城市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
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并于每季度末上报,市劳动保障第1页共3页部门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重点分析从业人员减少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向省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