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值勤管理规定保安人员值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有所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每日24小时值班,其服勤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制订,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1
公司及行政办公场所各种事故预防、警戒及厂区巡逻事项
公司及行政办公场所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进出公司及行政办公场所来宾及员工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进出公司车辆的管制事项
进出公司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公司及办公场所秩序
公司内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四条保安人员除上述各项职责外应恪守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1
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任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
应熟记厂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胸卡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总经办主任核阅
第二章人员管制第五条监督员工遵守出入厂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打卡,干部值班的考勤
第七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八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等人员应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