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我区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整改查处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保增长、保红线为出发点,通过查处与整改相结合,规范用地行为,真正实现依法用地、合理用地和科学用地。其目的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三个到位,即清查摸底到位、依法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全区土地违法面积下降至国土部、省国土厅规定指标内,顺利通过土地卫片执法年度检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步骤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五个月,分五个阶段开展。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是:(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5日至1月10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区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镇签订《整改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责任状》。各镇(办事处)、开发(名胜)区管委会要组织召开由镇直部门和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动员会,对整改查处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围绕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宣传违法用地的后果和查处整改的必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并结合整改查处工作的推进,对重点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件,震动一片的作用。(二)核实图斑,确定违法地块宗地阶段(2012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区国土分局将卫片所反映图斑变化资料按镇分解到位。各第1页共4页镇(办事处)、开发(名胜)区管委会对照图斑逐地块逐宗地地进行实地核查,对年1月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摸清违法违规用地的项目、责任主体、违法性质、违法面积、土地类别等基本情况,并按项目、宗地填写《违法违规用地清理统计表》。清理排查工作务必客观全面,不留死角,不得漏报、瞒报、错报,确保清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制订方案、措施阶段(2012年1月26日至3月25日)对清理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在弄清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情节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措施,并逐步进行整改。1、对已经办理土地征、转用手续,但尚未供地的,要在2012年2月20日前实施挂牌供地,尽快完善用地手续。2、对正在报批的用地项目,要加快报批进度,加大报批的资金支持力度,组织专班专人协调督办,争取在2012年1月底前拿回用地批文。3、对尚未组织报批,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用地,要积极组织申报,在2012年1月底之前将有关报批资料报至省国土厅。4、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报批条件的用地以及借招商引资之名肆意圈占土地、滥占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查,一律先行停工,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退耕的要坚决退耕,该追究刑事责任和纪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同时,对其它一些违法违规项目,也要尽快履行查处程序。5、对已经立案查处的项目,要进行“回头看”,力求做到查处到位、执行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尚未立案查处的项目,要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调查立案,在3月底之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拆除复耕阶段(2012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除民生项目第2页共4页外,一律拆除,是耕地的要全部及时复耕。各镇(办事处)、开发(名胜)区管委会要组建强有力的拆除复耕工作专班,切实加大依法拆除复耕工作力度,确保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坚决复耕。(五)检查验收阶段(4月27日至5月15日)区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各镇(办事处)、开发(名胜)区管委会的整改查处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不彻底,查处不得力,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追查的要追查,该返工的要返工,确保整改行动收到实效。三、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全区整改查处专项行动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