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收工作“十五”计划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九五”时期的努力,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
“九五”时期也是广东地税独立运作后的第一个五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方税收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地方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年年位居全国首位,5年共组织地方税、费收入2450亿元,为全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进步,基本建立起一个符合广东城乡实际,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注重内外监督制约的登记、征收、检查(稽查)三大系列分离的全新征管模式;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大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基层建设迈上新台阶,基本改变了落后面貌;依法治税日见成效,税收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今后5年是我国和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也是广东地税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时期
“十五”期间,广东地方税收的发展环境将呈现以下特征:全省经济总量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为地方税收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第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快速发展;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步伐加快;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制建设也将大大加快
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五”税收工作规划》,制定《广东省地方税收工作“十五”计划》,对实现广东地税“二次创业”各项奋斗目标,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广东地税的各项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五”期间我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