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文件鄂民院学发〔2012〕3号关于举办湖北民族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兼职招聘会的通知各院学生会: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并为社会提供人力资源,经校学生会研究,决定举办湖北民族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兼职招聘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二、举办时间2012年4月7日三、参与对象在校大学生四、招聘地点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广场五、具体安排(一)人员安排活动协调:谭晓禹侯金龙唐莹李琳前期统筹:向港赵琨陈柯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生活服务部负责人(二)任务分工1、本次兼职招聘会,各学院联系招聘单位不少于5家,并于4月4日之前向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上报联系商家(单位)的具体情况。2、本次兼职招聘会主要联系单位为餐饮业、职业家教培训中心(不含单个家教)、超市、通讯公司、家电行业等,后期根据上报情况,指定各院负责方向。3、本次兼职招聘会对KTV歌厅,洗浴中心等大众娱乐休闲场所不予考虑。(三)宣传策划1、3月31日—4月6日,对广大同学在招聘会中所应注意的事项,将以广播等形式进行传达。2、各学院在4月1日之前自制招聘会现场宣传展板(一块)在院内宣传,内容为本届招聘会相关安排。(四)现场安排招聘会采用在大学生广场设点现场报名,同时在教室进行商家现场面试的形式。1、各学院按照会场的统一部署安排所有商家(单位)在4月7日8:30之前就位。2、当日上午9:00兼职招聘会正式开始,各院同学现场报名,如有要求进行面试招聘的商家,由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安排教室进行面试。3、现场所需器材(如桌椅、雨棚等)由各学院自行准备。4、商家到场后,要求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其商家身份,由校学生会及各学院生活服务部成员进行核查。5、在招聘会当天由于主、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招聘商家代表未能按时到会(或不能到会)需由学生代理招聘时,必须出具商家委托代理招聘证明,否则不予承认。(五)后期调查工作为了确保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监督商家的后期聘用情况校学生会要求各学院生活服务部如实上报本学院招聘人数,校生活服务部进行后期跟踪调查,掌握聘用岗位的数目和人员情况。附件一湖北民族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兼职招聘会招聘单位统计表附件二湖北民族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兼职招聘会现场报名表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附件一湖北民族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兼职招聘会招聘单位统计表学院岗位类型招聘单位岗位数目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制附件二湖北民族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兼职招聘会现场报名表姓名性别学号理想薪金自荐理由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制主题词:学生活动通知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2012年3月19日印发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