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公司的运营是建立在资本之上的,资本的多少不仅能够决定企业的规模,同时也能够影响企业的发展策略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需要吸纳不同主体的资金,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因而不同主体的资金多少便决定了主体权利的大小,“资本多数决”原则自此出现,该原则贯彻于公司运行的各个过程中,是公司发展与治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该原则的含义指的是股东对于公司的决策权取决于资本的多少,资本投入多的股东能够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决策作用,而资本投入少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发展决策权较低,难以影响公司的发展策略
必须要清醒的认识到,“资本多数决”原则对于公司的发展起到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其不仅仅在于能够吸纳更多的资金,而且能够解决股东之间的权利博弈问题
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吸纳更多的资金投入,因而公司资本并不集中于某些人手中,而是将股权进行分散,从而获得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资本较少的中小股东由此出现
由于公司的决策权是按照资本的多少进行分配的,因而投入资本较多的大股东便能够决定公司的事务,中小股东的权利难以保障
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投入资本较多的大股东将公司作为自身牟利的工具,而罔顾中小股东的利益,那么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避免其遭受大股东的侵害,本文便是对于该问题进行探讨
在我国,中小股东的权利受损并不是个例,而是较为常见的情形,我国公司的发展通常是以实体业进行转化,因而前期投入大量资本的股东能够占据较多的股份,因而股权大部分被大股东所掌控,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高度的决定权,中小股东难以对于公司的发展产生影响,这边也导致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受损后,无法进行有效的途径进行救济
我国为了应对该种社会现象,在2005年,对于《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在修订中新增了中小股东的权益保障的条款,以求能够缓解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冲突
但是该法在实践运用中,并未达到良好的效果,中小股东的权益仍然时常受到损害,因而如何均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