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时间:2011-01-1409:48nod32usernameandpassword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套改办[2010]1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指导各地顺利开展职务套改工作,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政策解答(一)1、执法勤务机构中,哪些单位和人员暂缓列入职务套改范围
答: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行业公安机关暂缓列入职务套改范围
正在研究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辞职、辞退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暂缓进行职务套改
2、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内设综合管理部门能否实施职务套改
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内设综合管理部门参加职务套改
3、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及其下设公安机关和缉私部门,如何实施职务套改
答: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局,其所属人员不参加职务套改
其下设公安机关、缉私部门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可以参加职务套改,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4、各级公安机关所属参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