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粤新兴产业办〔2010〕1号)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七日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和指导全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我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审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计划、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促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地市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职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项工作事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筹备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统筹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市联动机制建设,指导各地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跟踪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各项信息;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协调对各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有关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工作
组织编制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