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前期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
印发相关文件,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
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办公
区财政拨付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专班高效、有序运行
区委X次召开常委会,听取专项斗争情况,调度进展,提出意见
区级领导以身作则,全部完成对镇街及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发动X个镇街、X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分管领域,落实“三个三”工作要求(即:每名领导同志深入X处建筑工地、X处厂矿企业、X处人员密集场所)
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按要求迅速启动约谈,区、镇街逐级约谈全部完成,共X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
分X个批次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1X万份,入户发放并由户主签字
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落实24小时在线接听制度
各镇街在交通要道、村居出入口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条幅X余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辖区银行、医院和企业商户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
通过“致老干部一封信”,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扫黑除恶”要点应知道》,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行动自觉
三是狠抓线索摸排
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制度,突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
目前,通过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自侦摸排共获取各类有价值线索X条,查结X条
其他案件线索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
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办案标准,确保涉黑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