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关于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201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各中心校、区直各小学: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是相关职能部门尽职履责、群策群力、科学管理、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是调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及全民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契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强化保障,加大投入。扩大声势;11月30日至12月2日开展重点宣传,形成高潮;12月2日后继续保持宣传力度,与春运安全宣传有机结合。二、突出主题,确保效果。各地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紧扣“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在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第1页共4页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广泛发放122主题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策划组织大型媒体宣传和公益行动,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改进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城乡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三、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地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也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媒体宣传活动,并结合今冬明春事故预防工作,开展“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宣传工作,并制作、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将其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总体框架。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召开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多发的在道路上嬉戏、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行为,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部署大学社团组织开展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要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结合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结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宣誓承诺活动,并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交通安全专职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驾驶人聘用管理等开展集中督查。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事故调查工作,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加强警示教育。各部门要利用自身宣传阵地,在城市、农村、学校、客运场站、窗口单位摆放、悬挂交通安全展板、挂图、播放宣传片;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情报信息板、户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