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落实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效果,实现隐患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261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关于隐患整改及验收的补充,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应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安全部是公司隐患排治理效果评价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综合安全检查及本专业安全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并定期对各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进行考核
第四条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是本专业范围内隐患排治理效果评价的责任部门,负责进行本专业范围内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
第五条隐患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整改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整改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分管领导、安全员、技术员对本单位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各分管领导是分管范围内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者,具体组织实施隐患的整改
第六条各工段(班)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者;各岗位(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员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
第三章评价方案第七条安全部每月对各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把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安全绩效考核中,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的开展
其他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隐患治理统计分析和效果评价,并通报安全部汇总
第1页共2页第八条对隐患整改效果的验收实行分级评价,依次为a、b、c、d、e五级
a级:优秀,对于要求整改内容能够及时、有效的实施整改,接受整改态度好,整改工作主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