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团委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青团xx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xx学校)委员会是在xx市团委、校党总支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全校团员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第二条xx学校团委的各项工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
第三条xx学校团委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第四条xx学校团委的工作任务:(一)加强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从实际出发,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宣传、执行xx市团委和校总党支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青年学生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
(三)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休息,充分发挥学校团委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四)加强对本校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委的常规性工作
(五)立足本校团工作实际情况,密切同各兄弟学校、团组织的联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xx学校团委由本校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由该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团小组负责人可以由团小组会议选举或由团支部委员会直接任命产生
校团委每届任期为两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半年或一年
第六条校团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xx市团委和校党支部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经校团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1页共6页第七条校团委的选举须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差额选举,充分体现团员选举人的意志,被选举所得票数须超过半数方能当选,并报本校党支部和xx市团委审批
第八条校团委根据工作需要,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各一名
校团委成员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