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十项工作制度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所长全面管理全所工作,对全所人员组织严密分工,各司其职,任务到人,奖惩分明,以增强和提高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业务学习制度司法所应每月组织基层调解主任和法律服务所主任学习国家颂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有关业务知识,以及各项工作制度;通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并结合工作开展讨论研究辖区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思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和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请示汇报制度司法所要坚持每月向所在地XX县区(市)司法所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思想状况,存在问题
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大部署,突出问题的落实和解决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每半年或年终以书面材料向辖区政府和司法局汇报全年工作情况
四、勤政、廉政制度司法所要坚持四个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当事人索贿、收贿,吃拿卡要,严格遵守司法干警纪律,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不得向审判机关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引导他人提供伪证、假证,不得泄漏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调解主任培训、会议制度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5日
讲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工作范围、职权,调解方针,调解方法,预防措施和应遵守的原则、纪律,教育调解人员切时遵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开展调解工作,不得超越权限,严禁强迫命第1页共13页令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
六、纠纷排查、调处、移办制度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应以预防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每月对纠纷苗头排查一次
应指导帮助调委会及时调处民间纠纷
对涉及其他方面的事务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业务工作登记,统计上报制度司法所接待工作应有值班人员负责,来人来访由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