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每周周六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主管安全领导、部门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上周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五)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
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六)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七)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并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安全管理部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第1页共13页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安全责任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第二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三、职责1、负责制度的制订、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