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现状排序农户自愿申请提高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象识别准确率对象识别准确率XX县区扶贫局程宏王耀平XX县区扶贫开发局采用“贫困户排序法”识别确认贫困户,更加有利于准确识别确认,有利于化解矛盾,避免上访,构建和谐。一、“贫困户排序法”的起因该局在研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时认为。按照省市下发的资料,把贫困户自愿申请作为识别确认的第一步骤,不利于有效控制贫困人口规模,不利于准确识别确认对象,不利于减少入户调查工作量,不利于化解矛盾,减少上访。而应该在村组贫困人口规模钢性指标确定之后,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群众威望高,文化程度高,办事公道正直”的群众代表若干名(奇数),多次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把本组所有户数,按贫富状况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列到村委会下达的贫困户数为止。然后把排序名单提交村民小组大会表决通过,并以此名单作为第一榜公示名单。最后下发申请书,组织入户调查,上报村委会审核公示。二、“贫困户排序法”的前提1、必须广泛宣传动员,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必须扎实培训业务人员,使各级干部在指导工作中达到“政策界限清,贫困标准清、操作步骤清,填表要求清”;3、村组交通快捷,信息通畅,民风淳朴,干部威望较高。三、“贫困户排序法”的关键1、必须首先逐级下达本组贫困人口的钢性指标,避免数量摇摆不定;2、必须推选“群众威望高,文化程度高,办事公道正直”的群众代表参加村民小组代表会议;第1页共2页3、必须多次酝酿讨论,形成“贫困户排序初步名单”;4、名单仅排到控制户数为止,不能随意扩大外延;5、必须有村三委会领导及驻村指导组干部参加并指导酝酿讨论和群众大会;6、必须由村民小组大会表决通过初步名单,并公开公示五日以上;7、必须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反馈排序名单酝酿讨论情况以及群众思想动态;8、要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避免群众上访。四、“贫困户排序法”的优点1、有利于控制贫困户规模,不致于超过钢性指标;2、有利于避免写了申请书的贫困户没有最终进入第一榜公示名单引发的矛盾,构成了构建和谐的第一道防线;3、有利于减少工作量,节约工作经费;4、有利于邻里之间相互沟通了解,和睦共处;5、有利于“政策水平高,办事公道,公正无私”的群众巩固崇高威望;6、有利于提高贫困户识别确认的准确率。另外,不适宜于运用“贫困户排序法”的村民小组,不要生搬硬套,采用一般程序识别确认贫困户。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