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厅长办公会后修改稿)XX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国道、省道的隧道养护管理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桥梁管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组织实施桥梁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五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工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具体监管和指导工作,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辖养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层层落实桥梁养护管理责任
第三章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第七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应设臵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有关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做好有关桥梁技术管理工作
第1页共7页第九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桥梁检查和评定,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桥梁养护建议计划
(二)负责组织和监督桥梁养护大修、中修及改建工程
(三)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包括电子信息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定期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
第十条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