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车辆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管辖区域内车辆交通的管理,确保辖区车辆交通秩序,明确物业服务中心与车主车辆的服务关系或车位有偿使用关系。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物业各小区的车辆交通管理。3.职责3.1秩序维护班长负责车辆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2秩序维护主管/副主管负责组织、指挥本部门车辆交通管理工作及对秩序维护员的培训。3.3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车辆交通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和考核。3.4安防事务部负责各物业服务中心车辆交通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制定,并监督落实。4.程序4.1各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本文件确定的一般原则,结合本管辖区域车辆交通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管辖区域车辆交通管理制度,对本管辖区域车辆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的规定,并报安防事务部审核备案。4.2小区停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空置情况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此外,通常临停在30分钟(含)以内的免收停车费,XX县区车辆的月租和临停收费开始时间,以物价局的批复为准。4.3对有需要办理月租的业户,物业服务中心应与其签订《车位租赁协议》和《车位物业服务合同》并发放停车卡。《车位租赁协议》和《车位物业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后,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业户续签。4.4对已购买车位的业户,凭地产营销中心出具的接房手续与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交接手续并领取停车卡。4.5秩序维护员应熟练掌握交通指挥的动作、手势,用标第1页共4页准的动作、手势指挥、引导车辆。同时,必须熟练操作车辆道闸、收费等设施、设备。4.6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进出凭证/卡、进出凭证/卡上的车牌号与所开车车辆牌号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秩序维护班长或主管,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车主在《安防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4.7门岗车辆交通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4.7.1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4.7.2在车辆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值班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快做好进出分流,并做好相关的标识。4.7.3除已办理月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如临停车、外来车等)均须在《车辆出入情况登记表》上进行记录。4.8车辆交通秩序管理4.8.1秩序维护员要维护辖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如遇车主故意封堵主要交通要道影响交通管理秩序,当值人员应设法疏散其他车辆,及时劝说肇事车主,请其让出正常的车辆行驶的要道,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4.8.2对进出小区的交通车辆,秩序维护员应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4.8.3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报请交通主管部门处理。对受伤人员,可施行紧急救护的应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4.8.4车场内车辆如发生故障,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现场卫生,其他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4.8.5车场车辆如发生漏、滴油情况,秩序维护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第2页共4页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4.8.6严禁在车辆交通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4.8.7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报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4.8.8对乱停车的现象,秩序维护员或客服助理须及时劝阻,并发放《车辆规范停放通知书》,如车主不接纳或不在现场,须规范贴置在车辆挡风玻璃或其他显眼处,且及时与车主沟通,并跟进车辆停放情况。4.9车辆交通票据管理4.9.1《临时停车卡》适用于未使用《月卡》的车辆。4.9.2停车发票由专人到财务部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车场收费岗交接班时必须将发票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防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停车费满300元时要连同发票存根一起上缴到秩序维护主管/副主管,由秩序维护主管/副主管上缴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