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汤山城镇中心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使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现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汤山城镇中心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凡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3、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5、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本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定期对全校(班)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班主任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在校务日记上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第1页共2页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