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投诉管理制度附件2:XX省人民医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对出国留学人员以资助方式签约派出的办法,就XX省人民医院(简称甲方)与XX省人民医院职工(简称乙方)赴国家留学事宜
签订如下协议:国家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派遣乙方赴留学,期限为第二条年(自出境之日起计算)
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第三条装费用
第四条用计人民币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赴元
甲方批准乙方在国外的留学期限内,国内的工资按公国家留学年的学习费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承担出国护照、签证、置派公费出国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待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一次性计发
第六条乙方国外学习时间期满要求继续留在国外进修的,提前一个月申请可延长半年,经批准延长时间的国内工资照发
在国外进修满一年后,不再批准延长
如个人需要继续留在国外学习的,应向医院提出停薪留职的申请,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停薪留职满一年后仍未回院上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逾期未归又不向医院提出停薪留职申请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乙方保证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为甲方服务-1-三年
第八条民币乙方在出国前必须向甲方交存保证金,保证金额为人万元
第九条乙方按期回国并履行应尽义务,经甲方确定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
第十一条何职务)经甲方同意,由,性(何单位、
作为乙方出国留学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
如乙方违约,经济担保人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第1页共2页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回国为甲方服务的义务,则应偿还出国留学的全部费用,其所交存的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
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