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为维护学校的安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得出现的一些紧急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
特制订此报告制度
一、可能出现的紧急事件:1、学生无故缺课;2、学生未经允可擅自离校;3、学生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4、学生请假离校,但已过请假期限而未返校;5、学生在校时出现特异状况,如:疾病、受伤、情绪不稳定等6、学生出现违纪事件,如:进“不宜”场所、偷窃、敲诈、打架斗殴等;7、学生损坏公物;8、有校外人员进校寻衅闹事;9、学校财物失窃;10、校舍有安全隐患;11、发现学生拥挤踩踏、交通、火险、漏电、中毒等事故;12、上课时间课任教师不在班;13、教职工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二、报告形式及采取的措施:1、发现上述1—2条的,发现者需第一时间向相关班主任(或跟班教师)或年段长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查找该生缺课、不到、离校的原因;情况严重的需立即向政教处报告;如果经3小时,查找仍无线索的,由政教处将事故情况报告校长
2、发现上述第3、4条的,发现者需立即报告相关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联系该生家长,了解该生未返校的原因,如原因不明且过12小时仍未返校的,应立即向政教处和校长室报告,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记录
3、发现上述第5条的,发现者需第一时间报告相关班主任第1页共2页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果情况严重的,需第一时间报告政教处和分管校领导,学校立即启动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4、发现上述第6条的,发现者应立即上前制止并报告相关班主任,事态严重的需立即报告政教处、保卫科
5、发现上述第7条的,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相关学生年段和总务处,相关年段对学生进行教育,总务处应立即对事件进行处理
6、发现上述第8条的,发现者应第一时间关闭校门,组织人手与之纠缠,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保卫科报告,事态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7、发现上述第9条的,发现者应立即向总务处、保卫科报告,并报告校长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