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本单位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各项目管理处应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含换热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采购,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第1页共12页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