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对选人用人关键环节实行的有效监督,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一)四项监督制度的意义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选人用人制度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
一是更加体现民主公开
四项监督制度,加大了选人用人民主公开的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发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离任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界定
四项监督制度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是监督约束更加到位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四是加大违纪处罚力度
四项监督制度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助第1页共3页于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