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申报材料要求“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育部决定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高等学校聘任长江学者
第二条长江学者包括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三条长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实现设岗、选人和做事的有机统一
第四条每年招聘特聘教授100名、讲座教授100名,聘期为三年
长江学者在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奖金
第五条教育部人事司负责长江学者聘任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必须与国家科学研究规划相结合,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相结合,与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
特聘教授岗位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
讲座教授原则上在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领域聘任
第七条教育部每年下达一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限额
有关高校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按照申报限额数具体确定招聘岗位并组织招聘工作
第八条特聘教授的职责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第1页共5页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第九条讲座教授的职责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2、对本